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不给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自己申报,也可以和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 劳动法 》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 劳动关系 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 退休 后,与尚未参加 社会保险 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 养老金 、 医疗费 、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