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 (二)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 (三)违反诚信原则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 (四)违约责任问题 有的合同中对于违约条款只约定因一方违约由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具体违约事项和违约金数额,结果相当于未有约定。 违约责任的约定虽然不能穷尽所有事项,但应该将常见的容易发生的情形进行约定,如交货时间、质量、数量,货款的支付期限,等等,并应该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这样在纠纷发生后既可以更好地认定是否存在违约,也可以避免对损失难以举证的困难。 一、购销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吗 属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实质是委托代理关系,具有委托合同性质。从买卖合同和寄售合同的基本概念来看,它们主要有两个区别所有权转移问题。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合同目的是支付价款并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合同目的是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由于委托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委托合同是提供服务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纠纷有没有法律效力 对合同纠纷案件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合同符合一定条件的,如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