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纠纷主要就是有关法律规定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又以民事纠纷为主。纠纷是当事人就具体的事由产生了误会或者一方刻意隐瞒事实,导致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形。民事纠纷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就人身和财产关系等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法律关系发生的各种纠纷。如债权债务、合同担保、损害赔偿、婚姻继承收养等纠纷。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