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同居期间怀孕,能提解除非婚同居关系吗 |
释义 | 在女方与男友同居期间,如果女方怀孕,男方可以考虑解除非婚同居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 法律分析 在女方与男友同居期间,如果女方怀孕,男方可以考虑解除非婚同居关系。在未婚同居关系中,由于同居双方并未真正意义上结婚领证,因此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的限制。也就是说,双方随时可以解除同居关系,更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如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受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男方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1、以协议方式解除: (1)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2)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 2、以诉讼方式解除: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补办登记,就按夫妻离婚规定来处理。 3、解除同居关系的处理: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5)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7)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8)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拓展延伸 同居关系解除方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因此,同居关系的解除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同居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希望与对方解除同居关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 提出分手:同居期间,双方有随时终止同居关系的权利。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分手,并经过对方同意后解除同居关系。 2. 签订协议:双方可以签订协议,明确解除同居关系的时间、方式等事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3. 提起诉讼:如果同居关系解除存在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4. 办理手续:解除同居关系后,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办理身份证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和感情投入,避免给对方造成伤害。同时,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在女方与男友同居期间,如果女方怀孕,男方可以考虑解除非婚同居关系。双方随时可以解除同居关系,更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如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受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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