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二、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三、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的手段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四、合同成立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买卖合同怎么认定? 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当然适用于买卖合同。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1)买卖合同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合同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 (4)买卖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股份合同有效须满足哪些条件 股份合同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 1、股份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 4、该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5、签订股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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