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遗产继承,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
释义 | 遗产继承是指在一个人去世后,其财产或其他遗产被分配给其合法继承人的过程。遗嘱公证是指遗嘱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需带嘱文本、户口薄、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遗嘱有两种形式:法律文书和录音。只要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处公证。遗产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作为遗产,将会依照法律的规定决定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行使继承权。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是指在一个人去世后,其财产或其他遗产被分配给其合法继承人的过程。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虽然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可能要求进行公证,但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但以防对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 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必须带嘱文本、户口薄、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前往立遗嘱人所在地办理。但不管在何处办理公证,遗嘱人都要当着公证员的面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如事先已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的,应向公证员证实确实是本人的签名盖章。 立遗嘱人生前改变主意,撤销遗嘱或对原遗嘱进行修改补充的,另立新遗嘱进,立嘱人应向原来证明遗嘱的公证处提出,并在原立的遗嘱中注明撤销某年、×月、×日、×号公证书证明的遗嘱。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有两种形式: 1、法律文书,按特定的格式,用笔记录赠遗人将遗产分配给被继承人数额的一种方式;(网上都能找到格式) 2、录音:合法的录音,必须有两个以上与本案遗产继承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证明人。 所以,只要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 总之,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做为遗产,将会依照法律的规定决定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行使继承权。一般按照继承的法定情况。遗产继承是不需要公证处公证的。当然。 结语 遗产继承是指在一个人去世后,其财产或其他遗产被分配给其合法继承人的过程。遗嘱公证是指在遗嘱人去世后,遗嘱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由公证机构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具有法律效力。遗嘱有两种形式:法律文书和录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遗嘱人应向原来证明遗嘱的公证处提出,并在原立的遗嘱中注明撤销某年、×月、×日、×号公证书证明的遗嘱。因此,只要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处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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