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总的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该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考虑,每一对夫妻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在孩子抚养权的举证问题上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孩子低于两周岁,但但男方能证明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者有其他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形,法院就会把抚养权判给了男方。 一、夫妻离异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离异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计算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也就是说可以每月给,也可以每季度给,还可以每年给,甚至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