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抱养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抱养子女有权继承遗产,领养的子女有遗产继承权,领养的子女也是属于子女的范围之内,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有遗嘱公证书的遗嘱继承人可带着遗嘱公证书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到所在地的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至于遗产的分配可由继承人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的也可请求法院的支持。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对子女遗产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收养关系成立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有继承权,再没有的情况下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到所在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有遗嘱但立遗嘱人生前并未办理遗嘱公证的应到法院办理。 现实生活当中继承是分为不同的方式的,比如说比较常见的就包括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就是利用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继承顺序来发生继承,即使是抱养的子女也是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完全是可以享受到继承权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