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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抱养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释义
    法律分析:只要是具备合法收养手续的,收养的子女就有遗产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至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2)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具备以上条件的,才能互相继承。
    一、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收养行为以及收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收养的成立、有效,除要求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养行为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随之消灭。但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收养行为只能发生在旁系血亲的长辈和晚辈之间或者发生在不具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之间。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也叫“准血亲”,即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不同于自然血亲,它可以依法产生也可以依法解除。
    二、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包括什么
    收养关系的解除应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进行,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2、在被收养人成年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4、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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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8: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