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婚离婚女方能争取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离婚不影响财产分割,需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其他共同所有财产。双方应得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也应共有。 法律分析 在军婚离婚中,不会影响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进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判决: 1、工资、奖金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和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得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的遗产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给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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