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作为行政复议期间的第三人,如果不参加行政复议是不会影响审理的。在行政复议期间,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但如果作为第三人参与了行政复议却又不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好应做的义务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