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征地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说明、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供地计划。征地一书四计划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资料编制,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逐级审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八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法律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 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