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财产两兄弟如何继承? |
释义 | 父母的财产继承规定了两个兄弟在无遗嘱情况下的继承顺序和份额分配。继承人的身份和扶养关系对继承权的影响有一定规定。子女失去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虐待或抛弃被继承人、虚构、修改或销毁遗愿等。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对其合法财产进行继承的过程。 法律分析 一、父母的财产两兄弟如何继承? 父母的财产两兄弟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就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有两个兄弟共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子女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1)有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有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做法,不论动机怎样,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有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以遗愿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权继承的,仍可确认遗愿无效,依法掠夺其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理解该条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应当是有意杀人,动机必须是争夺遗产,而被杀害者是其他继承人。继承人只要有有意杀人做法,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有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愿将遗产指定该继承人继承,仍可确认遗愿无效,依法掠夺其继承权。 (3)抛弃被继承人的,或者凌虐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凌虐被继承人情节可否严重,能够从实施凌虐做法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凌虐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可否追究刑事职责,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凌虐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抛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凌虐人、被抛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虚构、修改或者销毁遗愿,情节严重的。 继承是当被继承人死亡时候,对于其所行留下来的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来发生继承。通常情况下继承都是在亲近的人员之间来发生的,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是赠予的情况,但是需要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两个兄弟共同继承。遗产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等。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但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得到照顾。继承人有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抛弃或凌虐被继承人以及虚构、修改或销毁遗愿的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的,通常发生在亲近的人之间,但也可能包括赠予的情况,需要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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