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妨害执行行为的构成要件
释义
    研究妨害执行行为的构成要件,对于正确把握立法精神准确界定行为范围,甄别实施中复杂多样的妨害执行行为并加以处罚,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前文所述妨害执行行为的定义,不难得出其应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妨害执行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即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案外人。行为人是当事人时,主要是被执行人,个别情况下也可以是申请执行人;行为人是案外人时,可以是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如被执行人的朋友、亲属等;单位也可以是构成主要行为的主体,如有义务协助执行的银行、工商部门、土地部门等,并且不要求行为主体同执行的案件有必然的厉害关系,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妨害法院执行的行为既可构成该行为的主体。
    2、妨害执行的行为发生在执行程序进行期间:如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或案外人以暴力阻碍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或对执行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等,即属妨害执行行为。在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前或执行程序终结后出现的违法行为,虽然也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但不属于妨害执行行为。
    3、妨害执行行为须行为人故意而为
    妨害执行的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行为人明知其行为的性质、后果却仍然为之,即有主观上的故意。以妨害执行为目的。过失行为,即在主观上妨害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不属于妨害执行行为。如某案外人无端将执行人员拦截在执行途中,致使执行时机延误,其行为不是妨害执行的行为,而是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
    4、行为的方式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即依照法律规定不能作为的而行为人积极实施作为行为,妨害法院正常进行。如被执行人为逃避法院的执行,将已被查封的财产转移、变卖、隐藏或毁坏等行为,或公然用暴力手段直接对抗法院执行的行为等,行为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如依法应当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虽经依法传唤。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其以不作为的行为便构成了对法院执行的妨害。再如有义务协助执行的单位不按照协助履行通知书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行为,也是妨害执行行为。
    5、必须有妨害执行的行为存在,即行为人实施了能阻碍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妨害行为。行为人仅有行为的意图不能认定是妨害执行;其次,行为必须是违法的,属于法定的情形。第三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即使没有发生其所期待的阻止执行后果,也属妨害行为,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一定要追究。如行为人隐匿转移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后,被法院追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一、拒传军令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作战指挥秩序。军令是部队执行军事任务的依据,保证准确、及时地传递军令,是争取作战胜利的必要条件。拒传、假传军令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各级首长对部队的指挥,破坏作战指挥秩序,将对作战造成严重危害。
    (二)客观要件
    拒传、假传军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拒传或者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军令是指与部队军事行动有关的命令,如人员配备,部队设防,担负的战备任务,进入或者解除等级战备,受领作战任务,部队开进、集结,兵力部署,火力配置,战斗编成,协同计划,保障方案等命令。拒传军令是指有条件传递军令而拒绝传递军令。如果确因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如联络中断等,无法及时传递军令,不能认为是拒传军令。假传军令是指故意传递虚假的军令。假传的军令既可以是无中生有凭空编造的,也可以是篡改真实的军令;既可以是行为人自己编造或者篡改的,也可以是行为人明知别人编造或者篡改后自己仍然予以传递的。拒传军令是不作为的行为方式,假传军令是作为的行为方式。
    拒传军令和假传军令既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在一起实施,即拒绝传递真实军令的同时反而故意传递虚假的军令,作为选择性罪名,不进行数罪并罚,只定一个拒传、假传军令罪。
    无论是拒传军令还是假传军令的行为,必须是对作战造成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如干扰作战部署,贻误战机,影响作战任务的完成;或使敌人有可乘之机,致使部队遭受不应有的伤亡等。对我军作战利益所造成危害的大小是定罪量刑时应考虑的重要情节。行为人虽然拒传、假传军令,但未造成危害结果的,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可按违反军纪处理。“致使战斗或战役遭受重大损失”包括,造成人员伤亡较大;重要武器装备损失较多;致使关键性战斗失利或影响战役全局利益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军人。但在司法实践中,犯拒传军令罪的,主要是负有传递军令职责的军人,如通信、机要人员等,其他军人由于职责上没有传递军令的义务,所以一般不能构成拒传军令罪。假传军令罪由于在客观方面任何人都可能虚构军令并加以传递,所以其犯罪主体并不限于特定的人员,除了与拒传军令罪相同的负有传递军令职责的军人外,其他军人也可以成为假传军令罪的犯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拒传、虚传军令的行为将会对作战造成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拒不传递军令时,是否希望阻止有关部队和人员执行该命令,或者传递虚假的作战命令是否希望接受假命令的人执行,都不影响对其拒传、假传军令的主观故意的认定,因此本罪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拒传命令罪和假传命令罪。本罪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对于因过失而错传命令,一般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对作战危害十分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按玩忽军事职守罪惩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18: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