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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资格的确定标准有哪些?
释义
    1、成立公司时有出资成为公司股东的意愿,或者有受让公司股权的明确意思。体现为公司章程、公司出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2、有认缴、实缴出资的行为。实缴出资的行为比较容易理解,比如将出资的财产过户至公司名下。认缴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的记载,明确了认缴金额以及出资期限。
    3、进行了股东身份的记载、登记。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了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股东信息的工商登记。
    4、有行使股东股权的行为。比如参与股东决议,行使表决权。
    关于股东解除资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包括,若是有股东抽逃出资的,催告后,在期限内没有缴纳的,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逃出资者应该对于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资格有什么限制?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普通股东的资格有以下限制: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的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合法继承人的股东资格应是当然继承。只有当公司章程排除或限制继承发生时新股东的加入,继承人才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如章程规定继承人只能取得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而不能成为股东,或规定须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才能成为股东等。
    隐名股东资格的确认
    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
    (3)无违法行为。
    丧失股东资格的认定
    从我国目前《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投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同曾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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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0: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