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窃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 |
释义 | 因偷东西被判七年有期徒刑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被视为“数额巨大”。判刑后,犯罪分子可以通过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等条件来获得减刑。减刑后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偷窃行为造成的后果已经相当严重。 法律分析 一、因偷东西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什么罪? 因偷东西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一般是构成了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入户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判7年有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法律上规定的有可能会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罪名是非常多的,但如果是因为偷东西被判刑的话,一定是以盗窃罪定罪的。像是犯罪嫌疑人所偷的东西价值人民币在3万元到10万元左右的,后果就已经比较严重了。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偷东西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一般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刑期与盗窃财物的价值相关。在此情况下,被判刑七年可能是因为盗窃财物的价值在数额巨大范围内。判刑后,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悔改或立功等重大表现,有可能获得减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盗窃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应引起广泛关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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