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免税项目进项税为什么不可以抵扣
释义
    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原因包括:
    1、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列举的不能抵扣的情形;
    2、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
    3、超越抵扣规定的时限;
    4、抵扣手续不符合规定。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费。
    综上所述,凡属于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现的上述涉嫌违规的发票,均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12: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