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因为行业准入的原则,一些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没有许可证和相关审批资质,企业经营存在违规经营风险,擅自从事需要取得审批手续,由相关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定的罚款。 2、很大可能被同行业和关注企业的群体所诟病,被举报; 3、因为处罚或被查处,企业经济和名誉都会受损;4、企业很大可能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失信名单或黑名单,对企业发展是致命的打击。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