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房再贷款流程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我们先来说一说申请转按揭贷款所要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已卖房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购房意向书,有所购房产总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 3.借款人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5.借款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或办理龙卡); 6.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们先看看我们是否满足这些条件,如果我们满足这些条件我们就可以去银行申请贷款了,下面我们再来说说办理贷款之前应该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借款申请书(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婚者应当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证明借款人具有还款来源、还款能力的资信材料,如薪资证明、纳税单、银行存折(单)、有价证券、投资证明、拥有其他财产的证明; 4、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房产的评估报告书; 6、提供其它抵(质)押作为阶段性担保的,提交抵押物或质押财产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权处分人包括配偶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声明。 准备好材料之后我们就可以正式提出申请了,那么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就来分享一下贷款的流程: 1、经银行同意,卖房人(原按揭借款人)与买方(二手房按揭借款申请人)进行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2.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后,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银行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与卖方签订《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 4.借款人委托银行与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 5.银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在原贷款网点的按揭贷款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偿还卖方所欠按揭贷款本息,剩余款项再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6.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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