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生育险报销条件与流程 |
释义 | 深圳市生育险报销条件与流程如下: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职工生育的。条件: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一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条件: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一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条件: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生育险报销流程: 1、申请人向社保机构提交上述资料; 2、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齐的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告书》; 3、审核通过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保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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