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嫁女儿患有重度精神病,父亲可否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儿子 |
释义 | 女儿患重度精神病,父母可以将财产留给儿子作为继承人,但必须为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她的生活。根据《民法典》,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并指定继承人。遗嘱可以通过立遗嘱实现,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继承人,也可以赠与国家、集体或其他组织、个人。遗嘱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法律分析 因女儿患重度精神病而将财产留给儿子是可以的,因为财产所有权人具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指定其儿子作为继承人。其可以通过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但是必须为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使得女儿日后可以生活。 法律依据:因女儿患重度精神病而将财产留给儿子是可以的,因为财产所有权人具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指定其儿子作为继承人。其可以通过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但是必须为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使得女儿日后可以生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拓展延伸 精神病女儿的财产继承问题:父亲是否有权利剥夺她的继承权? 在法律上,父亲通常是有权利通过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的。然而,在涉及精神病女儿的情况下,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首先,需要确定女儿的精神病是否被法院认定为重度,并且她是否被宣告无行为能力。如果是这样,父亲可能需要获得法院的批准才能剥夺女儿的继承权。法院将会考虑女儿的最佳利益和她的财产权益。此外,法律也可能规定一定的继承份额保护女儿的权益。因此,父亲不能完全自行决定剥夺女儿的继承权,而是需要依法行事并获得相应的法律程序和批准。最终的决定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因女儿患重度精神病而将财产留给儿子是可以的,但必须为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确保其日后的生活。父亲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儿子作为继承人,但需遵循法律程序并获得法院的批准。在决定中,法院将综合考虑女儿的最佳利益和财产权益。因此,确保合法性、公正性和女儿的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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