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儿患重度精神病可以通过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但是必须为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证其日后的生活。因为女儿患有严重精神病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形,分割遗产时要保留一定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