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精神病还带孩子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可以,但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不能够协议离婚,双方只能诉讼离婚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址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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