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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低价团购物点或自费项目是否合法?
释义
    1、不合理的低价团有风险,旅行社可能通过诱骗旅游者购物或参加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
    报团时不要贪图价格便宜,避开一些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团,比如之前新闻上的8元钱游桂林,腐乳配白饭。
    2、合同有约定,可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可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行过程是否有购物点、是否有自费项目需要看合同约定,出行前请认真阅读行程单。
    3、受诱骗购物后,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受诱骗购物,正常的购物活动不包括在内,出门旅游看到花花绿绿的商品,容易冲动消费,付款前请谨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七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三十八条的规定,文本对此也做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规定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如果旅游者明确表示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旅行社要将相应情况写入合同的《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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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4 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