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刑法》关于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立案规定为: 1、行为人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3人次以上的; 3、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一、拐卖妇女罪解救未遂的刑事处罚是什么样的?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如何构成拐卖妇女和儿童罪 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客观方面表现为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三、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为: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绑架的妇女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绑架的妇女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的; 4、对被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