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偿献血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旨在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和血站的管理。献血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血站是公益性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血站必须经国务院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为献血者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同时,血站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制度,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采血,确保献血者的健康。血站还应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确保血液质量,对采集的血液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或未经检测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八条;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第十条;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结语 献血是一项无私奉献的行为,对于健康公民来说,自愿献血是社会责任。献血法明确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同时,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不得采集血液。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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