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定损怎么处理 |
释义 | 交通事故定损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判定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交由交警部门进行统一保管。2、通知保险公司。3、所有工作结束后,事故车辆可以送去修理厂进行维修。4、根据车主提供的维修发票,再加上定损单,由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被小车撞伤之后怎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人被车撞后请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地赔偿标准、实际经济损失、有关法律规定等确定赔偿问题以及其它法律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索赔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到法院起诉。 二、车出险流程一般是怎么报 1、首先要跟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说明情况。因为超过48小时一般保险公司不给赔偿。保留好现场情况,保险公司派人过来核查。 2、现场处理。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3、定损并且修理车辆。车主将车辆开往按照保险公司指定的或者车主本人指定的定损中心,然后由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完成后由修理厂修车,车辆修理完成以后车主本人提车即可。 4、车主本人提车以后,就需要收集理赔的材料,然后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办理索赔手续。 5、然后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理算。保险公司在收到车主本人提供的齐全索赔单证以后,要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等核算,核算完成后确定理赔的金额。 6、赔付保险赔款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 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赔款最长有效期为自事故报案当日起2年内。 三、车险理赔流程 1、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需要拨打122事故报警台,如有人员受伤,还应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通过交警判定责任方,有责任的一方负责拨打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会告知理赔所需要的单证,并进行相应的理赔引导。 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轻微事故,可以自行拍照后将车开走,并在出险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过48小时不报案,保险公司是可以不予赔付的。 2、现场勘查 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将安排查勘人员协助进行现场处理,届时查勘人员会提示您需要提供哪些索赔材料,这些材料需要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提交给保险公司。 3、定损 定损员对车辆进行核损,然后出具定损单,如果车主同意定损单上的金额,没有任何异议即可签字开始理赔。如果车主认为保险公司定损价格不合理的,应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然后再重新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沟通 4、递交理赔材料并审核 理赔材料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本、驾驶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无需提交责任认定书。 如果涉及到人伤的,还需提供伤者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发票。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材料后,将按照流程尽快完成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 5、领取理赔款 修完车后被保险人需要携带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及银行卡到定损大厅办理领取赔款手续。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账户划拨最终赔款,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理赔款会打入被保险人的银行卡账户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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