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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自动续期有效么
释义
    该条法律规定了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是否有权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以及如何处理不定期租赁合同。主要思想是,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那么租赁合同将会自动续期,并且原合同仍然有效。同时,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分析
    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那么租赁合同将会自动续期,并且原合同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形式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三、租房子需要给中介押金吗
    其实,就目前来说,中介除了收取中介费,一般是不会在收其他费用的,如果再收其他费用的,也可能就不是为他自己收的钱。
    但是,可以明确的是租房不需要给中介任何押金。实际上租房时,押金是给房东的,也就是出租方。即使中介在租房时收取押金,也是代房东收取而已,押金与中介实质上无关。因为租房合同主要是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违约的话,也主要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之所以要交押金,其实是房东为了避免在房屋租赁期间遭受损失而收取的担保金。
    所以,生活中找中介租房的人,一定要清楚中介收费的项目,如果不是很明确的收费,建议就是搞清楚之后再交,切莫稀里糊涂为了尽快租上房一下子拿出钱。当然了,一般收费都有收据,或者协议,所以,租客应该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切莫随意丢弃,那样很容易导致发生纠纷后找不出证据的。
    现在,中介作为房屋租赁的中间人,租房时基本上都不会见到真正的屋主,这时租客对房屋所有的问题都得跟中介沟通,中介在这其中其实拥有着较大的权利。那么,要是租客在退房时,房屋中介无理由扣了押金的,可以按照如下做:
    1、租客没有违约,可以要求你中介无理由返还押金。
    租客退房时,要是房屋损坏不是人为致损的,租客也没有违背租赁合同条款的,出租房屋中介应当全额返还押金。
    2、中介不按规定返还押金,租客可以举报或者投诉。
    要是中介违反押金返还义务的,租客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同时,也可向主管中介的房管局等部门进行投诉。
    结语
    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那么租赁合同将会自动续期,并且原合同仍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同时,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形式,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因此,租房子不需要给中介押金。如果中介在租房时收取押金,也是代房东收取而已,押金与中介实质上无关。如果中介不按规定返还押金,租客可以要求全额返还押金,并且可以举报或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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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4: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