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追加第三人期限的最新规定 |
释义 | 法律实践中,尽管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做法是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追加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人可以提起诉讼或参加诉讼,如果因无法归责于自身的原因未参加诉讼,但发现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时,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决定是否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法律分析 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尚有争议,但是一般做法是应当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追加,经过法院释明需要追加,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追加。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拓展延伸 延长申请追加第三人的截止日期 根据我对您的需求的理解,我为您提供如下100个字的答案: 根据法律规定,针对申请追加第三人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需求并且愿意协助您。为了给您更多的时间准备和提交相关文件,我们同意延长申请追加第三人的截止日期。新的截止日期将延长至原定日期的两周后,即XX月XX日。请您在新的截止日期之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给我们。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支持和帮助。 结语 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追加相关证据。如果法院明确需要追加,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进行追加。如有疑问或需要具体指导,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