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无效主张。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无权处分对合同性质有没有影响 一般无权处分影响合同效力,对于无权处分合同如果没有经过权利人追认的,则会导致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是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则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出卖人因为没有处分权导致买卖标的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的,则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三、无权处分合同效力 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无效主张。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