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了会怎样 |
释义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房了的,当事人需要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依法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则按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一、对方不履行合同如何处理呢 对方不履行合同,相当于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方式是什么 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消防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的处理方式包括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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