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京外医保和京外医保直结的区别如下: 1、京外医保直结是指在非参保地结算医疗费用,通常这种情形都是要事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然后持卡到就医地看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从社会保障卡和就医地的医院结算就可以了。 2、京外医保是非北京地区外地的医保。 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人员如下: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已有医保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已有医保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已有医保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已有医保人员。 综上所述,北京实行实名制就医,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在北京直接就医的唯一身份识别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都会用到。 【法律依据】: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第四条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国家级经办机构承担制定并实施全国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全国异地就医数据管理与应用,跨省异地就医资金预付和结算管理、对账费用清分、智能监控、运行监测,跨省业务协同和争议处理等职能。省级经办机构承担全国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在本辖区内的组织实施,建设和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辖区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协同、资金管理和争议处理等职能。各统筹地区应按照国家和省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规定,及时出台本地配套政策,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管理、问题协同处理和资金结算清算等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医疗保障部门按规定及时划拨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和清算资金,合理安排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加强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账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