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买卖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第三人是善意取得,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2、如果卖家隐瞒真实情况,房产也未过户,买卖合同就无效的,以欺诈方式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3、如果买卖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侵犯第三人合法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一、一房多卖会有什么后果?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 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人以及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导致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哪些情况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办理民间借贷时,借贷双方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并会在合同中约定好贷款金额、利息、还款方式以及一些保证条款等。但是,您知道民间借贷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无效的吗? (一)如果借贷双方中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款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该合同是无效的。需要提醒的是,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否损害了国家利益,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构成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五)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保留所有权已办理登记的,第三人的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第三人主张取回该财产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 第三人依法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已经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应当解除,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因支付价款而形成的对该第三人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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