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已经过户的情况下法院会查封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法院的协助执行书已经下达到房产管理部门时,房子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也就是权属登记已经完成了变更,那么过户则有效,不能再继续查封;但是如果还没有完成过户的,就要执行查封,并且买卖的合同也要停止执行,还会要求返还已付的房款,会将合同作为起诉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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