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失信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转走现金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