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员所有银行卡会冻结吗 |
释义 | 不一定。分两种情况: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 一、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失信人员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4、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5、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7、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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