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施工许可证的处罚明细 |
释义 |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处罚有: 1.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约谈责任主体负责人停止施工; 2.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是: 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申请施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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