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一般认定为公司税后利润的10%。 但如果公司法定公积金的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任意公积金就是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据股东会决议按比例提取。因为公司的公积金是用于弥补公司亏损及扩大经营的储备金,储备金的提存多少,由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属于公司自治范畴。 综上所述,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一般认定为公司税后利润的10%。您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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