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的范围以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人的财产为限,不可以对外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如果是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不可以超过申请人要求的范围,或者争议财产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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