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按生产要素分类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生产要素分类,可分为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2、按用途分类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用途分类,可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工期定额及概算指标等。 3、按其费用性质分类,可分为直接费定额、间接费定额等。 4、按其主编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可分为全国统一定额、主管部门定额、地区统一定额及企业定额等。 5、按专业分类可分为建筑工程定额和设备及安装工程定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