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当事人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就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如果提交的是纸质的证据材料,法院也会扫描归档,方便对方当事人查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销握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衡升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亏拦庆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