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的表现有哪些? |
释义 | 合同效力的具体表现有: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民法法律规定如何认定合同效力 《民法典》对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是:合同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等情形。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无效合同是指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指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或其他法定可撤销情形。 二、合同生效日期如何确认 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法律拘束力,即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同时成立原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基本规则,即合同的成立与其效力同时发生。 合同生效时间包含两个内容: (1)合同生效的一般时间界限,是合同依法成立。这里的“依法”为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 (2)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生效时间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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