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属于寻衅滋事且没有构成犯罪的,检察院一般不会批捕。 一、寻衅滋事罪案件调解的权限有哪些? 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的权限划分如下: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应当由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对于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二、寻衅滋事看守所拘留不能超过多少时间 寻衅滋事看守所拘留,不能超过37天。单纯的寻衅滋事一般是刑事拘留十四天,有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延长,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超过三十七天还没有被释放,可能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检察院决定批捕。在批捕之后,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依法审理后会予以定罪量刑。 三、寻衅滋事检察院批捕前一般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检察院批捕后,可以移交到审判机关进行司法判决。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