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三包关于关键零部件退还的规定 |
释义 | 2013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次发布的汽车三包政策包括九章共48个条款规定,分为总则、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三包责任、三包责任免除、争议处理、罚则和附则。其中,对于期限划分,汽车三包政策指出,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同时,包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均以先到者为准。 汽车三包关于关键零部件退还的规定如下: 一、关键零部件失效 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二、严重安全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 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四、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提醒: 消费者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负责。同时,在产品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修理时间超过35日的,或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修理累计超过5次的,销售者负责更换。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汽车三包政策是指什么 2013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汽车三包政策。三包政策早已有之,不过专指零售业。尚未涉及汽车,房产等。汽车三包政策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1、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2、退车: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