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除学籍的后果是会被记入本人的档案信息的,学生要将本人的档案等从学校转移出去,找到接受档案的地方;并且不能继续在学校上学,接受教育;需要重新就学或就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