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间接正犯在我国刑法中没有相关概念,间接正犯就是以他人为工具,让他人真正着手实施犯罪的人,这是德国刑法的概念,如教唆一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着手实施犯罪,教唆者此时就是间接正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