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 2、认为有犯罪事实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3、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 一、职务侵占罪6万以下怎么定罪 职务侵占不足六万的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具体理由。职务侵占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具体对应是六万元以上。如当事人对不予立案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检察院反映。 现在涉嫌职务侵占罪,数额低于六万元不构成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诈骗案件不立案怎么办 不符合立案条件警方可以不立案。当然符合立案条件如果警察不立案,你们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三、接到报案的多久立案 公安机关收到报案后,认为应当立案的即可立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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