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存富农的经济政策是1950年土地改革的时候。 1950年的土地改革中实行保存富农经济政策可有利用富农现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带动农村经济恢复和发展,减少土地改革的阻力,驱除农民在发展农业生产中某些不必要的顾虑,扩大反封建统一战线,有利于社会秩序稳定和农业生产恢复发展。 土地革命是同民族资产阶级有密切联系,民族资产阶级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朋友,在土地改革中如果再向民族资产阶级展开大规模的斗争即不利于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国家合理地调整工商业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六条 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 富农所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动;但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富农租入的土地应与其出租的土地相抵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