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释义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2、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3、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的;
    4、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的;
    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完的;
    6、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7、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一、国家宅基地规定新政策
    国家宅基地的政策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需要注意以下规定:1、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即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2、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二、宅基地的取得方法
    1.申请。申请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只有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农村村民;
    第二,必须以户的名义申请,且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第三,申请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标准;
    第四,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在此申请宅基地;
    第五,申请宅基地应当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审批。审批宅基地也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用户按规定的用地标准,提出建房设想,向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后,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其用地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提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按规定权限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人不得未经任何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
    3.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批转宅基地使用权后,申请人应当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明确其权限范围,更好的保障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
    三、宅基地证过户新政策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用益物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
    1、双方需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过户后的双方也需满足此项原则,且宅地基的面积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大小。
    2、需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1)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其分配的对象也只能是该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农村宅基地过户的对象必须年满18周岁,且名下无宅基地。
    (2)特殊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给外村居民,如本村的孤寡老人养老期间是由外村的亲属照顾,这种情况经村集体组织和老人同意后可进行过户。
    3、房屋随宅基地一起过户。
    农村房屋是建在宅基地上的,若是该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受“地随房走,房随地走”原则的影响,其宅基地过户后,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也得一起进行过户。
    4、需征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
    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是村集体组织,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一系列过程都要先征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不可私自进行交易。
    5、需进行主体变更。
    农村宅基地过户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在过户后还得进行宅基地主体的变更,过户行为才会受法律认可。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7: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