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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下班回家受伤是否算工伤
释义
    如果是下班路上非因本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算工伤,其他情况下班路上受伤不算工伤。
    一、新伤在旧伤位置一次算工伤吗?
    算不算工伤与受伤位置没有存在必然联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算工伤。根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上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上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因工死亡待遇: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工伤的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范畴
    1、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2、在进行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意外受伤;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时,因工受伤或遭受事故失踪的;6、上下班路上,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7、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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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59:18